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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D983631/2021-0007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20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1-08-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1.8.18---2021.8.24。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14592146@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龙池镇洞坪村

建设单位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雅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7350万元对秀山县德康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洞坪生猪育肥标准示范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于秀山县龙池镇洞坪村进行建设。拟建项目总用地51723㎡,养殖规模为:年存栏保育猪5112头,年存栏育肥猪10368头,年出栏生猪30000头。拟建项目7350。环保投资419万,占总投资5.7%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水环境影响:

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防渗旱厕,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机具清洗废水,对其进行集中收集经沉砂、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上游设置截水沟,下游设置排水沟排导场地内雨水,场地雨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泄洪沟;防雨布遮盖散装建筑材料,减少材料冲刷。

项目运营期污废水主要包括猪尿污、猪舍冲洗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场区内建设的一座污水处理站,对污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200m3/d,采用“固液分离+UASB厌氧反应器+两级A/O+絮凝沉淀+消毒+氧化塘+农田灌溉”处理工艺,满足养殖场污废水的处理需求。处理后产生的沼液作为肥料用于项目场区内和周边种植区的施肥。周边种植区面积满足拟建项目沼液消纳所需的面积。拟建项目配套建设沼液输送管道,确保沼液还田的措施可行可靠。

拟建项目猪舍的地基、堆粪棚的场地均采用水泥对地面进行硬化防渗

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燃油排放的CONOx,水泥、土石方和建筑材料运输和装卸时产生的扬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加强进出车辆的清洗和进出道路的清扫工作,土石方开挖时应及时送至天放出,并尽快完成厂区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工程,加强土石方开挖、回填及运输的管理,并采用湿式作业,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特别是旱季),运输车辆驶出场地要认真清理,严禁带泥上路;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

养殖区猪舍内产生的恶臭气体为无组织排放,H2SNH3的场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针对猪舍及调节池的恶臭影响,拟建项目设置200m环境防护距离,该区域以养殖区猪舍及污水处理预处理池边界作为起点。

声环境影响:施工期主要声源为动力设备、运输车辆等,在施工过程中将会对周边居民点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点布置,建筑工地采用临时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强化施工管理及隔声、减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固体废物影响:①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弃材要严格实行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外运时禁止超高超载,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发生遗撒或泄漏。②废弃土石方场内平衡回填时应及时压实。施工结束后,应清理施工现场,及时绿化。③出施工场地时清洁车轮,防止运输车辆将浮土带入道路影响环境卫生。④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严禁随意抛撒和焚烧,并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养殖场猪粪、厌氧发酵池中沼渣、病死猪只、防疫药物、员工生活垃圾等。

猪粪便采用清粪机重力式清粪,干湿分离后的干粪送有堆粪棚暂存,然后由有机肥厂外运生产发酵。对厌氧发酵池中的沼渣,进行定期清掏并沥干后,外卖至有机肥生产厂与猪粪一起用于发酵有机肥。生活垃圾在场区内进行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秀山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在养殖场日常防疫工作中,产生废弃的防疫药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的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措施

减少对项目区内生态环境的破坏,直接影响区主要采取临时挡护措施,尽量将施工过程中滚落到项目区用地范围外的土石量降到最小,工程完工,需进行场地清理,恢复因施工而破坏的地表或植被。

项目施工尽量避免在雨季开挖各种基础,道路路基填筑施工期也应尽量避开多雨期,在不可避免的雨天施工时,可选用编织布覆盖、围挡板围挡等措施。

沿工程区开挖、回填边界布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每隔200m布设一个沉沙池,将水引入规定地块周围的主排水沟内。对产生的开挖回填裸露面采取撒播草籽的形式进行水土流失防治。

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生产生活区清理整平进行绿化,根据立地条件进行有效绿化。采取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500241-03-03-124337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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