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部门街镇 登录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 决算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9-28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 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12.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3.承担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县生态环境局机关科室设置有办公室、生态环境督察科(挂内审科牌子)、行政审批科、水和大气科、土壤和固体废物科、农村生态环境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事业单位3个(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环境监测站、核与辐射监测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316.83万元,支出总计21,316.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1,329.39万元、 增长113.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预算收入及支出均有所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6,597.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27.92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 是比于去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在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污染防治等项目收入较多,主要用于渣场整治等污染治;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安排了“秀山县清溪场镇龙凤村等3个千人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8.55万元,占98.9%;其他收入189.07万元,占1.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719.21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08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3.98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目标考核提标;县锰整办收支列入单位决算;实施项目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364.70万元,占13.5%;项目支出8,720.22万元,占86.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3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5.41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主要为污染防治等项目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384.3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61.85万 元,增长116.3%。主要原因是在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污染防治等项目收入支出较多,主要用于渣场整治等污染治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43.90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在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污染防治等项目收入较多,主要用于渣场整治等污染治理。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2,553.77万元,增长512.3%。主要原因是在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及污染防治等项目收入较多,主要用于渣场整治等污染治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960.9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0.99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下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5,627.47万 元,增长229.7%。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下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887.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6.07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下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结转结余的增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2.05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9万 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新进6名在编职工,目标考核奖提标。

2)卫生健康支出47.56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3万 元,增长26.1%,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新进6名在编职工医疗部分支出部分增加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7,852.89万元,占9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88.14万 元,增长246.7%,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下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支出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5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8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0.69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万 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新增新进6名在编职工。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锰渣安全处置与综合利用经费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86万 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新增新进6名在编职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56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租车费等增加,同时县锰整办支出列入本单位决算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4.8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04.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9.91万元,增长305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安排了“秀山县清溪场镇龙凤村等3个千人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本年支出1,41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9.67万元,增长4682.2%,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下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等项目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83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78万 元,下降7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7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购置了一辆新公务用车,本年度无购车事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56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14万元,下降7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8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9万元,下降93.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2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减少,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49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56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的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举办的会议和培训次数及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0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50.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48.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主要用于采购环保监测专用设备、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6675.7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环境应急能力县一级标准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完成验收。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0万元,执行数为169.7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6%。环境应急指挥大厅及视频会议系统(分包一)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政府采购验收;指挥车(分包二)于2020年12月21日完成政府采购验收;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组验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采购工作进度相对滞后,未能按要求在年底考核之前完成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之后类似项目中加强实时督促进度,保障项目按时完成(自评表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20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未产生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0年度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65080


附件一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县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能力建设170万).xlsx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