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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审查秀山县洪安镇苏家湾道路改扩建工程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4-04-1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审查秀山县洪安镇苏家湾道路改扩建工程环评信息公示表

秀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4.12---2024.4.18,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xs.cq.gov.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867193679@qq.com,传真:76676177。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县渝秀大道行政事业大厦1509室,邮编:4099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秀山县洪安镇苏家湾道路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重庆市秀山县洪安镇

建设单位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瀚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长732.46m,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其中拟改建国道G242全长558.96m,其中K0+000~K0+280段为新建,K0+280~K0+558.96段为原道路扩建,设计车速40km/h,路基宽16m,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拟改建国道G319全长173.5m,均为原道路扩建,设计车速40km/h,路基宽10m,双向两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线路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绿化、交通工程等。

本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2.35%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本项目废气经严格执行《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及时进行喷水降尘作业。

2、噪声:为了维护施工区域声环境,建设单位应依照相关规定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使用新型的低噪声施工机具、设备和工艺;施工工地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和设备,对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应采取措施封闭管理等。

3、固废:本工程施工过程所有的挖方及时回填或调运,平衡后弃方全部运至其他项目利用;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废水: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招用,生活和办公均租赁周边已有居民房屋解决,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租赁民房内的旱厕收集处理后,还田利用,不外排。施工过程中严格贯彻“一水多用、重复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在进出施工场地处设置隔油沉淀池,将施工机具及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做场区防尘洒水,不外排。

5、生态环境:施工前将占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表土层熟土进行剥离,在表土临时堆场堆放,并用彩条布加以覆盖。待施工完成后,将熟土作为工程绿化用地的表层覆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将施工活动布置在施工征占地范围内。施工场地四周因地修建排水沟,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将施工场地内遗留的砂石骨料等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临时占地进行全面绿化,撒播草种恢复植被,以减轻和弥补施工造成的不利影响。

营运期

1、废气: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做到点、线、面结合,乔、灌、花、草有机搭配,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影响。可有针对性地优化树木品种,提高绿化和防护效果;设置禁停标志,禁止违章停车,防止因交通堵塞、车辆怠速而增大汽车尾气污染;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

2、废水:加强道路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垃圾、泥土等汇入地表水污染水质;做好路面排水设计,完善道路排水设施;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检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及时更换维护损坏的排水井盖,避免垃圾进入排水系统,造成排水堵塞。

3、噪声:道路两侧植树种草,通过绿化降低交通噪声影响。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道路两侧对噪声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

4、固废:项目营运期不设管理处、服务区、收费站等,无固体废物产生。路面清洁由环卫部门负责。

5、生态环境:营运期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破坏逐步得以恢复,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得到缓解。工程实施后,道路沿线和施工临时占地进行覆土绿化,增加植被面积,减少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相关部门意见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210-500241-04-01-666355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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