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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四抓手”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监管。今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局和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出动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40余人次,对我县村级污水处理厂开展了执法检查和采样监测,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确保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二是运维经费保障。我县目前已建成20座村级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规模1255m3/d,其中13座已正式移交第三方运维。为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应有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污水处理运营经费均纳入县财政总体预算。
三是开展人居环境督查。根据县人居办统一安排,对各乡镇(街道)开展了300余次督查检查,督促督促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规范约束村规民约,以卫生厕所改造为重点,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粪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还田还土。
四是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县生态环境局对我县溶溪镇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和清溪场镇司城村等7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开展了立项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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