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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稳步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

日期:2020-07-30

秀山县稳步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

     自收到《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环〔2020〕26号)后,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前期工作:

     一是召开班子会,就有关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向市生态环境局请示,要求将我县列入试点区县名单,三是下发通知,向社会广泛征集试点单位,四是试点单位明确后,及时、主动指导试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截止2020721日,试点单位秀山县新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试点准备工作:

     一是完善手续,于202071日获取《秀山县新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中转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渝(秀)环准〔2020〕014号)。

     二是积极开展改扩建工程建设,已完成总占地3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1200平方米)的工程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区配置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了废水事故收集池、应急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等配套污染治理设施。

     三是制定、完善了危险废物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开展了突发事件风险评估、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重庆驰豪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运输协议,与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韶光科技环保有限公司、重庆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目前,该公司已分别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了试运行申请、向县生态环境局提交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待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通过后,即可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然后正式开始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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