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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刘小俊同志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
县水利局刘小俊同志荣获“全国
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
经中央批准,水利部开展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水人事〔2022〕451号),共授予150个单位“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299名个人“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我县水利局刘小俊同志荣获“全国水土保持工作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