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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6631/2021-0001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司法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1-02-22 |
关于2020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案件补贴情况的公示
2020年,我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援助案件621件,结案634件。根据县司法局安排,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专门力量对办结案件进行了审核把关,经审查,合格案卷634件并予以收回归档,其中,刑事结案170件,民事结案463件,行政结案1件。
一、案件办理质量情况
2020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办结634件。今年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总体上较好。经审查,法律援助案件合格634个,合格率100%。
二、审查案件折算情况
(一)刑事结案170件,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或不同审级案件,共结案170件,其案件补贴标准按渝财行(2014)116号文件第12条第1款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二)民事案件结案463件,其中同一案件,不同受援人的案件经折合后与个案结案件数为诉讼160.9件,仲裁89.8件,非诉讼3件,案件补贴标准按渝财行(2014)116号文件第12条第2款和第17条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三)行政案件结案1件,其案件补贴标准按渝财行(2014)116号文件第12条第2款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三、审查办案补贴金额情况
(一)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结民事案件463件,收回卷宗463个,经折合为诉讼160.9件,仲裁89.8件,非诉讼3件,需发放补贴46.938万元;
(二)刑事案件结案170件,收回卷宗170个,需发放补贴29.23万元;
(三)行政案件结案1件,收回卷宗1个,需发放补贴0.2万元。
综合上述审查情况,援助中心依据文件折算规定,经严格审查核实计算并统计,2020年结案总数634件,实收合格卷宗634个,经折合后共需发放执业人员的办案补贴金额76.368万元。其中刑事案件补贴46.938万元,民事类案件补贴29.23万元,行政案件补贴0.2万元。
附件:2020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公示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2月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