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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日期 ] 2019-05-0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5-0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单位性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挂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县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履行县委规定的职责,与县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县农委下设九个科室及信息评审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经营管理站三个事业编制机构。

(二)农委主要职责

根据秀山府办发〔2010〕64号文件精神,秀山县农委是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政策;拟订农机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负责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制定全县“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负责预测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5.牵头组织全县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参加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制定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归口管理农业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和农牧渔业科研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7.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农业产业的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产业产品和绿色食品的开发、认证、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申报重庆市名牌农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业名牌战略。

8.负责全县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

9、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和指导灾后生产恢复的责任。

10.负责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论证管理

11.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12.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实施及相关的工作。

13.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619.93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19.9389万元,比2018年减少10070.621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65.3308 万元,比2018年增加4.77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654.6081万元,比2018年减少10075.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纳入整合,总量减少。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6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 20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8年度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0.1982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8年度减少12.575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54.608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艳琼  联系方式76667525


附表:1.2019年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19部门支出总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基本支出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9.2019年“三公”经费表

农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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