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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21 [ 发布日期 ] 2019-09-2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19-09-21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秀山委发〔200942号),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机构有办公室、粮油作物技术站、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种子管理站、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果蔬技术推广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秀山分校。

(二)主要职责

      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农业示范项目组织实施。

   2、贯彻国家农业科研、技术推广方针和政策,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农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引进推广重大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提高技术的转化率。

   3、参与拟订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4、编制粮、油、果、菜等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产业的技术服务。

   5、组织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农村经济发展项目。按权限安排相关项目资金并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指导全县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和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

  6、负责农业、渔业资源区划与综合开发利用,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工作,以及农业、渔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

  7、落实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

  8、负责培育和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牌农产品;负责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和产品质量的检测。                          

  9、负责全县农作物及渔业病虫害测报、防治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工作;负责土壤检测和培肥地力;负责肥料登记的申报和检测;负责种子质量检测和主要优良品种的宣传推荐。

 10、承担“阳光工程”项目培训和管理工作。

  11、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349.52万元,支出总计8,349.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08万元、增加13.61%,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资金增加129.32万元、增长1.76%;项目资金增加870.76万元 。增长11.85%。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349.5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75.08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资金增加129.32万元、增长1.76%;项目资金增加870.76万元 。增长1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9.5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69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74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9.32万元、增长1.76%;项目支出增加214.42万元、增长2.92%。其中:基本支出1,001.54万元,占13.02%;项目支出6,691.64万元,占86.9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5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工期是201810月至20194月,201810月份才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34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08万元,增长14.78%。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资金增加129.32万元、增长1.76%;项目资金增加870.76万元 。增长11.85%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6.63万元,增长22.02%。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事业运行支出预算75.64万元;二是年中追加安排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三是年中追加安排防灾救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81万元;四是年中追加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专项经费支出预算754.99万元;五是年中追加安排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预算57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693.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3.74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29.32万元、增长1.76%;项目支出增加214.42万元、增长2.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29万元,增长12.43%。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年中追加安排。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工期是201810月至20194月,201810月份才完成项目评审工作。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18.00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8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5.39万元,占2.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8万元,增长11.54%,主要原因是健康休养费标准调高,退休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5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6人,上缴社保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7,415.08万元,占96.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2.84万元,增长12.65%,主要原因是事业运行增加121.2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增加50万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增加433.64万元;年中追加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预算101万元,年中追加防灾救灾预算81万元;年中追加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预算4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7.16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6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28万元,增长13.27%,主要原因是超额部分绩效标准调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遗属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3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增长25.6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差旅费增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工会经费、差旅费、物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4.9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0万元,下降15.5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26万元,主要用于粮、油、果、菜等产业的发展规划、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4.9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7万元,下降4.4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农技人员来我单位学习调研农业生产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4万元,下降88.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68.8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7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4万元,增长25.67%,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差旅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5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服务采购;采购喷雾机、农药、有机肥料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23-76672099

  附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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