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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机构职能

日期:2024-02-22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四)贯彻执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承担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涉农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畜牧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牧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秀山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落实中央、市级和县级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合作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交流合作,承担农业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兽医兽药、畜禽屠宰、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农业种养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含畜禽污染治理),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以县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办法。

(二)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

(三)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四)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五)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六)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八)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九)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十)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药材产业中心:

负责起草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宣传中药材产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中药材产业发展政策。开展中药材生产技术培训、宣传和推广,指导乡镇(街道)和企业实施标准化基地建设。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指导经营主体进行产品开发,组织中药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培育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和经济合作组织,延伸中药材产业链条。跟踪市场信息,建立中药材生产导航和预警机制。开展市场营销,打造秀山中药材产业品牌,推进全县中药材产业标准化、数字化、品牌化发展。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农业示范项目技术推广并组织实施。

(二)引进推广农业生产重大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开展新机具、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提高技术的转化率。

(三)参与拟订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措施,参与农业项目储备、编制、申报、评审、验收等技术性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负责粮、油、果、菜、茶、渔、畜禽、农业机械等相关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种植业和土肥水技术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负责全县种植业及渔业病虫害测报、防治技术指导及植物检验检疫工作技术服务。负责种子质量检测和优良品种的宣传推广。

(六)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负责全县畜牧兽医技术和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处置技术的指导、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动物产品和兽药饲料的检测检验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农业项目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含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扶贫产业项目等)论证、编制、申报、评审、招投标、验收以及项目储备等服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农业扶贫产业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农业科技信息数据中心:

推进农业大数据应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和信息进村入户建设,统筹智慧农业建设规划。承担“互联网+“三农””农业农村信息化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重庆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秀山分校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市场预测、预警,定期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农村政务信息、农业信息服务发布。承担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青年农场主、创业孵化基地。负责开展高素质农民后续跟踪管理、高素质农民认证管理,组织全县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承担全县相关农民培训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朝阳大道中段县农业农村委大楼(该路段暂无门牌号)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冬季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2376662525   传真:02376684202   邮编:40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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