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3〕53号)文件精神,经过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确定了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秀山自治县隘口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盘其利,女,汉族,1982年5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秀山自治县殡葬管理所三级主任科员、秀山自治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及儿童福利科科长(挂职)。
刘关富,男,土家族,1986年6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秀山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秀山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东风136号(邮编:409900)
电 话:023-76860676
受理机构: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渝秀大道人力社保局办公楼512室(邮编:409900)
电 话:023-76672106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