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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日期:2023-12-12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353号)文件精神,经过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确定了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

(一)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秀山自治县隘口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二)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盘其利,女,汉族,19825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秀山自治县殡葬管理所三级主任科员、秀山自治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及儿童福利科科长(挂职)。

刘关富,男,土家族,19866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秀山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1213日至2023121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秀山自治县民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重庆市秀山自治县东风136号(邮编:409900

电 话:023-76860676

受理机构: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秀山自治县渝秀大道人力社保局办公楼512室(邮编:409900

电 话:023-76672106

四、公示要求

(一)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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