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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查处一起乱砍滥伐行为
近日,县林业局在开展工作检查时发现妙泉镇妙泉居委有人砍伐树木。我局执法大队随即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妙泉镇政府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经查,周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用手锯砍伐他人的杉木用于搭建羊圈,属滥伐林木。经技术人员现场检尺计算,被砍伐林木材积为3.68立方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森林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与每个人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采伐林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记载的地点、面积、树种、期限及方式等规定进行砍伐。切莫因法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利,抱有侥幸心理,否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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