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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日期 ] 2022-02-1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11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秀山委发〔20199号)文件,由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委员会更名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通局,为县政府职能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委办发〔201939号精神,秀山县交通局是秀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

2.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

3.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铁路、航空和公共客运等多种运输方式和基础设施的配套衔接,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协调做好高速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等涉地相关工作。

4.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和行业稳定;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

5.负责编制全县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的年度预决算,提出全县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根据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交通运输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6.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承担全县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枢纽站场建设和养护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运、地方铁路、民航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负责国、省、县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指导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7.承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县列养公路路政等行政审批、行政决策职能,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乡村公路行政审批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协调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8.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按规定协调重点、特种、军事、抢险救灾物资及紧急客货运输和重点时段重大交通运输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编制与应急体制、机制建设;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安监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平安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并发布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

10.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将原县交委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公路运输管理、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公路路政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入县交通局,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13.负责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地方海事行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单位构成

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科、综合运输科、法制安全科、规划建设科、铁路民航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13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11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8435.1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62567.37万元,主要是十四五时期市级补助标准盘子总体缩小,补助标准尚未确定,同时项目补助模式的变化,导致项目投入放缓。项目的投资及建设紧紧围绕产业、旅游及资源布局,推行高质量发展。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8130.7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2万元,住房保障14.2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015.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62567.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14.5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2845.07万元,政府性基金减少29007.71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15.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15.77万元,比2021年减少336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5万元,比2021年减少714.99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增减的工资福利、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公开等。项目支出15800.15万元,比2021年减少32845.04万元,主要是十四五时期市级补助标准盘子总体缩小,补助标准尚未确定,同时项目补助模式的变化,导致项目投入放缓,项目的投资及建设紧紧围绕产业、旅游及资源布局,推行高质量发展。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5 万元,比2021年减少29007.71 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比2021年减少4.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1年减少5.08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和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公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21年增加0.92万元,主要原因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2万元,比上年减少125.5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增减及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独立公开。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80.61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单位共有车辆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黎群

联系方式:023-7686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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