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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日期 ] 2019-05-0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19-05-04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秀山府办发〔201036精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局是秀山县政府主管城乡规划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城乡规划。

2.承担由县政府组织编制的城乡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县域内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开发区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城乡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负责全县重要风景点、风景带、城镇市政公共设施、重要交通设施、码头、城市水源地、历史文化遗存区建设规划编制的组织指导工作;参与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城市建设计划的编制;指导镇、乡、村规划的编制工作。

3.承担城乡规划的责任;承担由县政府组织制定的规划城市建成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依法核发划拨土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依法核发县域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指导乡镇近期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4.拟订测绘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籍测绘工作,建立地方测绘基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5.承担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督工作。

6.承担规范规划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规范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工作;承担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地图审查工作。

7.组织、协调城乡规划、测绘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划城市建成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指导乡镇政府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乡镇城乡规划行政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8.负责规划和测绘档案和信息工作;负责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负责县域内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档案管理。

9.组织编制城乡规划,组织拟订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10.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

11.承担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根据秀山编委〔200933文件,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规划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编制规划管理科、法规监察科。下设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规划执法大队、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其中规划执法大队为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6.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18万元,比2018年减少50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0.64万元,比2018年减少9.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降低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54万元,比2018年减少494.4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工作项目开支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3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在本年度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支出

秀山自治县规划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3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12.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比2018年减少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更新购置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3(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2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2.25万元,增长19.18%。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3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0.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1.2019年收支总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19部门支出总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基本支出表

      7.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8.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表

      9.2019年“三公”经费表

 

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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