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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山县梅江河片区道路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3-01-0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秀山县梅江河片区道路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秀山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秀山县梅江河片区道路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秀山华信建司文〔202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梅江河片区的道路系统,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提升群众出行舒适性,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秀山县梅江河片区道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3-500241-04-01-958325)。

项目单位为秀山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秀山县梅江河片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道路约3712.818米,道路宽度16-32米,主要对梅江河片区部分道路进行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交通设施改造以及综合管网改造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15023.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66.6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761.64万元,基本预备费701.42万元,建设期利息294.00万元。项目资本金3023.7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银行贷款12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0%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道路设计应注重环境协调、景观效果,注意三通一平对砍伐树木、边沟排水的防护机械施工和岩石爆破噪声等,突出“人、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环境本项目不属于资源开发项目

六、招标内容: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工程设计、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秀山规资函〔2019514该项目建设内容均为改造工程,不涉及新增用地。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秀山县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秀山县华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310

抄送:县政府办、监察局、规划和资源管理局、城乡建委

秀山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3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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