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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

日期:2024-03-01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生产力布局和财政、金融、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实施。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建设和投融资政策,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各种资金来源。安排县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负责审批或编报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核准或审查企业投资限制类基本建设项目。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利用国外各类贷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利用、使用,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招商投资促进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核准招标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投标监督检查;牵头承担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或编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牵头协调全县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

(七)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服务机构监管,推进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

(八)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并实施。承担全县粮油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负责全县粮食行业管理和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制订地方储备粮油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的收储规模和动用建议。承担粮食流通的行业统计工作。负责粮食清仓查库、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工作。

(九)牵头组织实施国内外政府或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拟订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全县区域经济合作与经济协作的有关工作。

(十)监控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基础性产品价格。提出价格改革方案,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全县价格行政复议和价格行政诉讼。负责对价格认定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十一)研究分析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状况,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以及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全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县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统筹推进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

(十三)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

(十四)参与国防动员工作,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下设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提案建议、电子政务、信访、督办查办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思想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爱国卫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二)经济规划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对规划、计划执行进行协调和评估。对全县经济进行监测和预警,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县产业发展方向、布局和结构调整政策,负责平衡、协调全县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和乡镇(街道)发展规划。组织协调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或参与全县有关重要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和清理工作。

投资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研究提出全县有关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全县中长期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和分析。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统筹交通、市政、城建、房地产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按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转报市政设施、口岸设施、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工业、经贸、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产业化、信息化发展等投资项目。统筹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基础库管理。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建设。拟订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措施和办法。负责投资软环境的日常检查、考核评价、情况通报、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

(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协调、指导和综合监督。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投标综合性政策和招标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指定公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介。核准招标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承担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监督检查。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承担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监督、管理和执法相关工作。

(五)农村经济管理科。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措施建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对口帮扶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核准和转报林业、水利、气象等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

(六)粮油管理科。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粮食、食用油保供应急工作拟订食、食用油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粮食储备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仓储管理、安全保管工作。负责地方储备粮承储库点的资格审查、定点和实物管理工作。负责粮食、食用油统计。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县外调拨计划。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核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工作。负责粮食、食用油统计,粮食、食用油市场信息工作。负责粮食清仓查库、粮食流通秩序监督检查工作。

(七)资源环境安全科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全县能源和资源环境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统筹能源、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全县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依法促进清洁生产。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全县能源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统筹推进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工作。

(八)物价管理科。牵头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落实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按权限管理和制定自然垄断环节的资源性产品价格、环境价格,并负责组织价格听证相关工作。负责按权限管理重要公益性服务和重要公用事业价格。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工作。

(九)社会事业科。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有关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促进社会发展、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统筹全县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劳务、就业、民政等发展规划、政策、计划与全县发展规划、政策、计划的衔接平衡,按权限审批、核准、转报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相关体制改革的方案综合研究和组织实施。衔接平衡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按权限承接就业、收入分配、消费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体制改革科。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牵头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十一)督查科(挂内审科牌子)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研究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按权限承接政府督查、审计、整改等相关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和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内部审计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价格认定中心,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的价格鉴证事务性工作。

(二)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的政策制定、目标考核、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县级重点项目滚动储备,拟订年度县级重点项目名单。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等任务。

(三)经济信息数据中心,负责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的预测和监测;负责对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研究提出应对对策和措施。

(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事务中心,

    承担统筹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参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动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全流程电子化,统计分析交易活动相关数据;负责县级审批、核准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事务性工作;协助受理投诉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综合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日常事务性管理和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录入;督促县级各行业监督部门强化标后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县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渝秀大道行政中心4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14:30-18:00,冬季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23)76662553     邮政编码:40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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