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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524A/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秀乡振发〔2022〕3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日期 ] 2022-12-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印发《秀山县“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2-2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 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87 号)要求,现将《秀山县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级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当前消费帮扶和产销对接工作,切实化解我县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切实带动脱贫群众增收致富。

方案全文如下:


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根据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87 号)工作部署,我县拟在202211月至20232月期间,组织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帮助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有效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结合、集中发动与持续推进相结合,积极组织动员相关方面力量,帮助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有效扩大我县滞销农产品销售规模,促进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农产品滞销情况。各乡镇(街道)梳理本地农产品滞销情况,以蔬菜、畜产品、水果为重点,结合当前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对产业覆盖面广、生产规模较大、与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紧密关联农产品的滞销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梳理,筛选推荐滞销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由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二)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消费帮扶。聚焦我县滞销卖难农产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采购,帮助销售。一是协调山东省加大消费帮扶力度,11个有东西协作任务的乡镇与山东省德州市协作县(市、区)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鼓励支持德州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积极采购滞销农产品。充分发挥德州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散中心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与我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签订农产品供销、直采协议,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二是协调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加大采购力度,继续把消费帮扶作为定点帮扶工作重要内容,重点组织中国农业银行加大滞销农产品采购和帮助销售力度。三是支持引导电商平台企业助力滞销农产品销售,充分发挥电商平台企业在资金、技术、渠道等方面优势,积极参与消费帮扶行动,持续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

(三)搭建消费帮扶对接渠道。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委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滞销农产品和经营主体清单,梳理汇总形成消费帮扶农产品目录,向中国农业银行、鲁渝消费帮扶协作、结对帮扶和电商平台企业等社会力量定向发布,并筛选带动效果好、产品品质高、价值总量大的滞销农产品目录,经市乡村振兴局报国家乡村振兴局推荐给东西部协作任务的东部 8 省(市)、有关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电商平台企业等定向发布,积极搭建消费帮扶对接平台,不断拓展销售渠道,加大采购或帮助销售力度,有效解决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

三、工作安排

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分为三个阶段推进。

(一)行动筹备阶段(11 月下旬前)

指导梳理本地农产品滞销情况,结合当前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对产业覆盖面广、生产规模较大、与农民群众特别是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增收紧密关联的农产品滞销情况进行排查梳理,汇总形成需要帮助销售农产品情况统计表。(县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下旬20231月底)

1.鲁渝协作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协调德州市动员德州市及山东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行动期间加大力度采购秀山县滞销农产品。依托市上举办产销对接、展销会等活动组织我县农产品到德州举办产销活动,利用德州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货源集散快、人流密集和区域辐射广等优势,依托各类平台,集中推介、展示、销售秀山县农产品,与农产品经营主体建立稳定供销关系。(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委、德州协作秀山工作组牵头负责)

2.结对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发挥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市级帮扶集团、一区两群协同发展等消费帮扶机制作用,积极争取帮扶单位采购联系我县农产品。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开展抗疫助农爱心购活动,自发购买、帮助销售我县农产品。(县乡村振兴局、商务委帮扶集团驻乡工作队,各乡镇(街道)牵头负责)

3.学校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实施好消费帮扶进学校工程,推进消费帮扶稳步提高,指导县内学校通过食堂采购、教职工购买等方式,采购或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县教委牵头负责)

4.金融机构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协调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采购滞销农产品,通过食堂食材采购、员工购买、工会采购和积分换购、理财支持等多种方式,采购或帮助销售滞销农产品。(人行秀山支行牵头负责)

5.企业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协调县属国有企业发挥消费帮扶电商平台作用,引导企业优先通过平台进行采购帮销,拓宽产品消费渠道、扩大市场消费规模。将消费帮扶作为定点帮扶重点任务,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县农副产品。倡导县属国有企业各级工会按照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我县产品,优先安排到我县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我县产品和旅游服务。(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6.电商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积极引导支持电商、商超等企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紧盯12.12元旦”“春节等时点和节庆,通过开展各类促销、对接活动,合力打造 惠民、惠农、惠企的购销新旺季,助力滞销农产品销售。(县商务委、县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

(三)总结展示阶段(20232月下旬)

各乡镇(街道)梳理总结并报送机关企事业单位、鲁渝消费帮扶协作、市商务委帮扶集团驻乡工作队、结对帮扶和电商平台企业等社会力量在行动期间帮助销售我县农产品、滞销农产品总体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在秀山县消费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下组织实施。县乡村振兴局做好滞销农产品摸排工作,县商务委会同德州协作秀山工作组负责协调山东省德州市配合开展鲁渝协作消费帮扶组织发动,县教委、人行秀山支行、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农行秀山支行分别负责协调本行业帮扶单位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县商务委、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电商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的发动。各乡镇(街道)和市商务委帮扶集团驻乡工作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协同配合,牵头做好本乡镇(街道)本集团消费帮扶行动的落地实施,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和风险防范。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强对行动期间销售农产品质量、品牌、商标等的监管,防范出现负面舆情,切实保障农户和消费者益,确保消费帮扶行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级要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消费帮扶助农增收集中行动”,发布展示一批销售额度大、帮扶效果好、示范带动强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并宣传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案例,营造全社会助力我县滞销农产品销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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