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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217H/2023-00145 | [ 发文字号 ] | 秀山财政发〔2023〕65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6-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9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明确2023年改革重点和任务,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3〕11号)文件精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文件精神,2023年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支持事业单位改革以及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各项要求,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组织实施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二、请各有关单位每年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操作指南进行信息采集和报送,及时报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计报表。
三、正确理解“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和“政府雇佣人员”的区别。不得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得将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确保年度报表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附件: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