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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3-0015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发布日期 ] 2023-08-04

官庄街道2023年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官庄街道2023年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1.1.1.12023015-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官庄街道2023年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号:XSX23A00024)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SX23A00024采购时间:2023年06月09日

二、项目名称:官庄街道2023年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市餐谋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民盛路39号9栋

被投诉人1: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庄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庄街道官联社区

被投诉人2: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宜欣·宜景苑1幢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2023614向被投诉人秀山自治县官庄街道办事处质疑,被投诉人超出质疑期回复,投诉人2023720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于2023720日予以受理。为查明事实,我局依法向被投诉人秀山自治县官庄街道办事处发出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秀山自治县官庄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向我局作出了书面回复。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被投诉人秀山自治县官庄街道办事处向我局提交的回复说明投诉事项1涉及的需求设置为县官庄街道办事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为保证秀山自治县官庄街道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所设置,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要求相应采购项目的需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点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2,根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对不属于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事项,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资格条件”,该投诉事项成立;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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