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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4-0008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07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1.承担高新区招商项目落实地后的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参与高新区范围内市级、县级重点建设项目日常管理。

2.承担高新区范围内水、电、气、通讯等管网的搬迁及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承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工作,协助施工现场管理、工程档案归档等工作。

3.承担高新区内工程项目建设、投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协助企业办理环保手续,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参与环保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4.协助企业办理建设手续、竣工验收等,协助企业招、用工。

5.联系、协调和服务企业金融发展,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协助培育企业、扶持名优产品等工作

6.协助高新区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对外宣传人才政策、优惠政策,引进人才、先进技术等工作

7.负责科技信息收集整理,协助企业引进和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开展新技术的培训与推广。组织社会科技力量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综合性的科技服务

8.负责高新区内党代表联络群众、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提供并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本区域党员服务网络网格的建设、提供便民政务直通服务、受理反映社情民意等服务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构成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为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牌子。下设8个工作机构,分别为综合科、企业人才服务科、企业金融服务科、政策兑现服务科、项目落地服务科、生产力促进科、规划和工程管理事务科、环保安全事务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2.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97万元,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去年减少10.9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53.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9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0.9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2.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37万元,比2023年减少1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7万元,比2023年减少10.9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均比2023有所减少,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津补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重庆秀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2024项目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杨芬      联系方式:0237668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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