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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4-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7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中国共产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07

中国共产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公室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国共产党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委巡察办职责: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办理市委巡视办交办的事项;传达贯彻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对相关议定交办事项督查督办;统筹推进县委巡察工作,全面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承担巡察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机关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协调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强巡察整改督促检查,做好巡察整改收集汇总等基础工作;完成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县委巡察办共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联络科督查科),并设有1-4县委巡察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初预算数 30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03.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收入较去年减少 38.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38.39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初预算数30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8.81万元,教育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32.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6万元,住房保障17.2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38.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38.39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0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69万元,比2023减少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69万元,比2023减少38.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3人,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0万元,比2023增加0万元,项目结转0万元。

我办2024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3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3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标准调整,我办核定公务保障用车1辆,实际保障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43.87万元,比上年减少8.8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3 人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因涉密原因项目绩效不公开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0(资产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我办未登记资产),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凤兰  联系方式:023-766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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