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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009138217H/2022-001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2-02-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金融机构落实我县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开展金融法规、金融政策、金融理论、金融领域发展规划、金融市场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加强金融工作调研,为县委、县政府金融方面的决策提供参考;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调辖区内银企银政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发展普惠金融,改善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发展,强化农村金融服务。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负责在秀金融机构、金融中介机构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调处理本县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协调处置本县投融资突发事件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和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的调查核实和数据统计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拟订国有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破产改革方案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国资金融服务中心为县财政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7人。目前,设立综合科、金融稳定科、金融发展科、国资统计、国企指导科5个工作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5073.26万元(本年收14805.26万元,上年结转10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67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312.13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507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6万元,金融支出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6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万10312.13元,主要项目支出增加1031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4.26万元,比2021年增加5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6万元,比2021年减少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9万元,比2021年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在渝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增加等,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常态化移交接收等重点工作。

2022,我单位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5.97万元,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62万元,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24.09万元,比上年减少25.47万元,主要原因为县内出差费用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韦佳  联系方式023-76678782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国资金融服务中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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