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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476537G/2024-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发布日期 ] 2024-02-0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4-02-0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1.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违规停放车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2.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城市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辖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和监督。

9.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园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2.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运行和管理;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内审科牌子)、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园林绿化科、水务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挂法制科牌子)。4个下属事业单位,包含: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心、县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县路灯管理中心、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23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5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87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78.5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20.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7.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减少5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23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85.09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78.5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8.4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77.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9.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25万元,比2023年减少22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25万元,比2023年增加98.45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项目“事业发展经费”、“事业服务经费”至公用经费核算,主要用于弥补机关日常运行经费不足,保障城市路灯工人工资及五险等支出;项目支出650万元,比2023年减少319.2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6万元,比2023年减少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76万元,比2023年减少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峡水库库区基金支出安排减少,主要用于次级河流清漂作业。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3年减少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3年无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76.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项目事业发展经费事业服务经费至公用经费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5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高空作业车3辆,洒水车、洗扫车及垃圾转运车24辆(环卫所使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联系人:杨艺臻      联系方式:023-7667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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