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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41MB1476537G/2023-000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6 [ 发布日期 ] 2023-10-1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3-10-16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违规停放车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2.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城市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乡 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

5.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6.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辖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 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以及市场建设等 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和监督。

9.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园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2.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运行和管理;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内审科牌子)、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园林绿化科、水务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挂法制科牌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有下属事业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心、路灯管理所、园林管理所、指挥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543.00万元,支出总计5,543.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2.4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财政拨款增加,其中主要新增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采购垃圾运输车及垃圾箱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服务,D18-2市政广场及东侧道路项目缴纳土地成本,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等。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03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13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财政拨款增加,其中主要新增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采购垃圾运输车及垃圾箱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服务,D18-2市政广场及东侧道路项目缴纳土地成本,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6.18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506.8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543.0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92.41万元,增长16.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预算支出增加,其中主要新增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采购垃圾运输车及垃圾箱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服务,D18-2市政广场及东侧道路项目缴纳土地成本,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等。其中:基本支出661.52万元,占11.9%;项目支出4,881.48万元,占8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43.0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2.41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财政拨款增加,其中主要新增项目: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采购垃圾运输车及垃圾箱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服务,D18-2市政广场及东侧道路项目缴纳土地成本,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0.03万元,增长12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致预算支出增加,其中主要新增项目: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经费,2022年垃圾箱体购置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0.71万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支付2021年度公务员(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及未休假报酬;三是增加项目: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2022年垃圾箱体采购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1.06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致预算支出增加,主要新增项目: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经费,2022年垃圾箱体购置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2.53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支付2021年度公务员(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及未休假报酬;三是增加项目: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2022年垃圾箱体采购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5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是减少应休未休公休假补贴经费,减少年终一次性奖金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27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8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新增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二是年度正常保险调标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21.85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新增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二是年度正常保险调标变动。

4)节能环保支出1,026.45万元,占3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4.55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次级河流清漂作业资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划转至各乡镇支出核算。

5)城乡社区支出1,103.53万元,占4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4.53万元,增长207.4%,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城市停车位经营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等项目;二是支付2021年度公务员(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及未休假报酬;三是使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496.82万元。

6)农林水支出382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21万为政府性基金支出核算。

7)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人员变动,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二是补缴2021年退休等人员欠缴住房公积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5.22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自20217月人、财、物独立核算,上年核算金额包含执法支队1-6月支出,故本年局机关核算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津贴补贴、绩效等。公用经费11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自20217月人、财、物独立核算,上年核算金额包含执法支队1-6月支出,故本年局机关核算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52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7.56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城市执法专项(由执法支队财务独立核算)等。本年支出2,52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2.31万元,下降28.9%,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运营服务费,城市执法专项(由执法支队财务独立核算)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37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7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七星乌杨等公园及西街景区等日常管护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强对公务车辆管理,控制用车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9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次较上年增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单位来秀调研指导专项工作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与维护,包括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维修的制度,严控公车维护维修支出管理。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7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致公车出行增加,公车运行燃料费稍增。

公务接待费1.2万元,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单位来秀调研指导工作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相关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万元,增长1233.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接待人次较少,本年专项工作检查增加,主要有市级主管部门对市政设施、园林城镇等工作检查,市农环处对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检查,市环卫中心对生活垃圾处理调研,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专项指导工作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9.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9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7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培训次数较上年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8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0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城管支队独立核算后相应经费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9.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主要用于采购: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垃圾车辆、垃圾箱体、新能源车辆),渝秀大道至哈尔滨转盘中央隔离护栏升级改造,县城市道路及桥梁检测服务项目,以及办公设备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5项,涉及资金4881.4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部门
联系人

杨再朝

联系电话

15025770931

自评总分
(分)

98.90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依法依规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完成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及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完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并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依法依规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完成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及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完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并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依法依规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完成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及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完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并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率

%

98

15

98

15

市政工程验收合格率

%

98

15

100

15

城市管理投诉案件办理完成率

%

98

15

100

15

市政维护进度达标率

%

95

100

100

15

促进社会就业

/

300

300

100

10

直接受益群众

/

400000

400000

100

10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其他

定性

明显改善

1

100

10

群众满意度

其他

定性

100

10

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市政工程建设

建成率

100

%

15

100

15

99.3

配套设施完成率

100

%

10

100

10

设计功能实现率

100

%

15

100

15

验收合格率

100

%

10

100

10

按计划开工率

100

%

10

100

10

工程进度达标率

100

%

10

100

10

维护周期

=

1

10

1

10

受益群体满意度

定性

其他

10

10

支付执行率

=

100

%

10

93

9.3

2

园林绿化管护

面积

86.5

公顷

20

86.5

20

96.2

验收合格率

100

%

10

100

15

工程进度达标

100

%

10

100

15

年内支实际支付额

370

10

225.02

6.2

创造就业人数

150

10

150

10

受益人数

60

万人

10

60

10

管护周期

1

10

1

10

群众满意度

其他

定性

10

10

3

2022年垃圾箱体购置项目(一)渝财农〔2021134

设备购置数量

772

20

772

20

99

设备质量合格率

100

%

20

100

20

设备使用期限

5

15

5

15

年内支付率

100

%

15

100

15

设备利用率

100

%

20

100

20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其他

定性

10

9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2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5项,涉及资金4881.48万元。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逐步推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全覆盖。加快项目支付审批流程。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谨科学、结合实际制定年初预算,重大支出项目做到有计划、有监督、有评估。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再朝023-7667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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