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41MB1476537G/2022-001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秀山县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0-10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1. 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违规停放车辆、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强制。

2. 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城市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4.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乡镇(街道)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

5. 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6.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7. 牵头组织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辖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 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的审核,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的审核,参与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市政设施以及市场建设等设施的建设方案评审和监督。

9. 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县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园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1. 负责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12. 依法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 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4. 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运行和管理;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内审科牌子)、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园林绿化科、水务监督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挂法制科牌子)。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有下属事业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心、路灯管理所、园林管理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作为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4,760.59万元,支出总计4,760.5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82.11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西街景区及七星乌杨等公园管护费(该项资金较上年预算数减半)及园林绿化管护费等项目资金被县财政部门收回年终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7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实现人、财、物独立划转,年终决算减少了执法支队下半年城市协管员支出;随执法支队划转,相应的办公及专项经费如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新增道路综合管护费随支队划转等,致2021年收入决算数大幅减少。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71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4.15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西街景区及七星乌杨等公园管护费(该项资金较上年预算数减半)及园林绿化管护费等项目资金被县财政部门收回年终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7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实现人、财、物独立划转,年终决算减少了执法支队下半年城市协管员支出;随执法支队划转,相应的办公及专项经费如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新增道路综合管护费随支队划转等,致2021年收入决算数大幅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0.04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0.54万元。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75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7.87万元,下降40.9%,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西街景区及七星乌杨等公园管护费(该项资金较上年预算数减半)及园林绿化管护费等项目资金被县财政部门收回年终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7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实现人、财、物独立划转,年终决算减少了执法支队下半年城市协管员支出;随支队划转,相应的办公及专项经费如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新增道路综合管护费随支队划转等,致2021年支出决算数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73.77万元,占20.5%;项目支出3,776.82万元,占79.5%

4.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23万元,下降96.7%,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部门年终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60.5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542.17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西街景区及七星乌杨等公园管护费(该项资金较上年预算数减半)及园林绿化管护费等项目资金被县财政部门收回年终结转结余资金;2021年7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实现人、财、物独立划转,年终决算减少了执法支队下半年城市协管员支出;随支队划转,相应的办公及专项经费如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新增道路综合管护费随支队划转等,致2021年收支决算数大幅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33.20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财政收回结余资金,致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5.50万元,下降48.2%。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财政收回结余资金,致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79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0.86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财政收回结余资金,致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9.71万元,下降46.2%。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财政收回结余资金,致经费减少。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13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部门年终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5.66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66万元,增长7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2)卫生健康支出35.19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保缴费基数上调。

3)节能环保支出23.6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6.39万元,下降84.3%,主要原因是县财政部门年中收回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等结转结余资金,致经费支出下降。

4)城乡社区支出825.25万元,占8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26万元,下降48.7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致相关经费支出下降。

5)住房保障支出41.09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5万元,下降23.6%,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五险一金缴费、绩效工资、奖金等。公用经费16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4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务车辆及业务用车运行维护、机关水电、办公耗材、邮电、通讯、网络、保洁等机关运行及行政运行相关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7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38.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7.37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本年支出3,543.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8.85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财政收回结转结余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196.33万元,项目支出196.33万元,主要用途用于西街景区及乌杨七星等公园综合管护。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8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公务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减少,2020年决算公务用运行维护统计口径中包含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致支出决算数下降幅度较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和维修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37.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调配一辆公务用车到支队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52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20年决算公务用运行维护统计口径中包含业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致支出决算数下降幅度较大。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秀调研指导工作等相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5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且本年另有5260元接待费属市政日常维护经费中列支,决算取数未将其纳入接待费统计口径,致支出决算数下降幅度较大。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2.0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支大型会议费,2020年度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业务培训次数较上年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水电、公务车辆及业务用车和特种作业车运行及维护、邮电、通讯、办公耗材、文具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24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立划转,致机关运行开支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7.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7.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8.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2.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9%。主要用于采购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服务、西街景区栈道维修、高空作业车等项目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979.9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20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财政处室

财务科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杨再朝

联系电话

15025770931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资金(万元)

年初

预算数(万元)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6348.81

4760.59

4760.59

100

100

10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依法依规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完成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及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完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并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依法依规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成城市道路、桥梁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完成城市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及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完成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并指导乡镇(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是统筹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稳步推进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城市服务功能不断提升。三是多措并举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助力人居环境改善。四是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专项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五是园林绿化建设有力,城区绿地面积不断增加。六是市容环境整治常态化,市容环境品质得到保障。七是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管护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功能品质。八是有序巩固“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保障。九是时刻紧绷安全之弦,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城市管理领域安全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市政工程验收合格率

%

98

98

98

100

15

15



市政维护进度达标率

%

95

95

95

100

10

9



城市管理投诉案件办理完成率

案件数

90

90

90

100

10

10



促进社会就业

/

300

300

300

100

15

14



直接受益群众

/

400000

400000

400000

100

10

10



城市生态环境保护

其他

定性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100

15

14



群众满意度

每个

定性

100

10

9



市政设施设备维护率

%

90

90

90

100

15

15



说明





2021年部门一级项目绩效评价表

专项(项目)名称

市政日常维护

是否为扶贫项目

主管部门

秀山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秀山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资金(元)

当年财政预算数(A)(万元)

当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337.97

337.97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城区人行道、车行道修补、道路中央隔离栏杆更换、公园广场维修、路沿石修补、水篦子和井盖更换等市政设施维修维护。

城区人行道、车行道修补、道路中央隔离栏杆更换、公园广场维修、路沿石修补、水篦子和井盖更换等市政设施维修维护。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得分

设施完好率

96%

20

96%

100%

19

验收合格率

100%

20

100%

90%

18

按计划开工率

100%

20

100%

100%

19

建成率

100%

20

100%

100%

18

工程进度达标率

100%

20

100%

90%

18

指标权重合计

100

得分合计

92

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市政维修维护工程施工管理

注:
1.得分计算方式为:完成比例大于等于100%,得满分;未完成100%,按完成比例*指标权重计算分值。
2.自评结论按照得分情况分为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80-90为良,60-80为中,不足60为差。
3.绩效指标应严格对照2020年绩效目标表中指标设置情况进行填列。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72587,杨再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